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国内 » 正文

我国最大非洲猪瘟场真相令人咋舌:临时招聘一名驻场兽医,千头猪共用一个免疫针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9-01-11  来源:🔗农业农村部  💛2389
核心提示:为提升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两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农业农村部在2019年1月9日进行了非洲猪瘟防

为提升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两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农业农村部在2019年1月9日进行了非洲猪瘟防控远程培训工作。

农业农村部于康震副部长分析了全国非洲猪瘟疫情的现状和发生原因,并公开了黑龙江绥化市明水县“黑龙江亚欧牧业有限公司”非瘟爆发真相,7.3万头规模的场内无驻场兽医、千头猪免疫共用一针头,瞒报疫情、逃避检疫......典型的"管理乱、经营乱、防疫乱”的“三乱猪场”。

一、我国非洲猪瘟疫情现状:

截止到2019年1月2日,我国共发生100起非洲猪瘟疫情(家猪98起,野猪2起)中,发生在5000头以上规模场的疫情有10起,其中有5起是最近一个月发生的,占一个月内的比例为35.7%,“两场”的防控要重视,关系到非洲猪瘟防控的成败,关系到养猪业的稳定发展和市场的保供大局。

1、“三个第一”在中国会师:我国是养猪第一大国,猪肉消费第一大国,非洲猪瘟是养猪业的头号杀手;

2、我国非洲猪瘟:总体点状散发,没有流行蔓延,发生疫情势头开始减缓,疫情总体可控。

已经度过开始期和平台期,开始进入下降期,拐点出现在去年12月,因为在已发生疫情的72个地/市/盟等,只发生一起的有57个地市,上个月发生疫情的数量21起,解除疫情的36起,发生的低于解除的,所有发生疫情的疫区均未出现二次扩散,说明现有的防控措施是有效的。

辽宁地区曾在半个月内发生17起疫情,呈现区域性的流行。

3、不同传播途径的非洲猪瘟数量统计:

从生猪供应链的特点看,我国产销区分离,大量生猪从产区长距离调往销区,有可能传播疫情,由此引发的疫情有16起,加上运输车辆的监管不到位,尤其消毒不到位,对生猪经纪人走家串户没有严格防范,尤其引发的疫情有38起。

从我国生猪养殖的特点看,我国现有2600万生猪养殖场户,年出栏500头以下的占99%,其中小于50头的占95%;缺乏防范意识和措施,多有餐厨剩余物喂猪的习惯,由此引发的疫情有42起。

2.jpg

从境外疫情看,非洲猪瘟在2018年尤其活跃,共有22个国家发生6200多起疫情,同比增长25%;部分国家呈现大爆发态势,如罗马尼亚新发疫情1200多起,其中一起发病的养殖场存栏14万头。

从野猪疫情看,吉林、黑龙江两省分别在野猪和家养野猪中查出非洲猪瘟病毒,野猪移动广泛,具有不可控性,意味着非瘟在我国流行更加复杂,疫情更加难以在短期内根除。

4、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已证实非洲猪瘟从国外传入国内通常有三种途径:

(1)生猪产品的走私

(2)入境人员的夹带

(3)野猪跨境传入

所以“看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

二、黑龙江最大规模猪场非洲猪瘟疫情真相

农业农村部1月2日发布,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猪场(中外合资猪场),该场生猪存栏73000头,发病4686头,死亡3766头,这是全国第100起非洲猪瘟疫情,也是目前规模最大,损失最多的猪场,经调查后,该猪场属于典型的“三乱”猪场,触碰红线,场内情况令人震惊。目前73000头猪已全部扑杀。

这起疫情早在2018年11月下旬就已发生,基本排除了泔水、饲料、疫苗、种猪等传播途径的可能性,初步发现车辆和人员的带毒是此次疫情传入的源头,病毒进入后爆发式传播。

1、场内转运车辆、出售生猪、淘汰病死猪共用一辆车,疫情爆发后,车辆频繁在保育舍和育肥舍运输死猪;

2、12月10日对保育舍紧急注射猪瘟疫苗,导致猪群应激反应,免疫时一两千头猪共用一个针头,导致接种后疫情更加爆发式的转播;

3、兽医人员、转群人员等在各个舍来回乱串; 车辆人员管控不严,隔离制度形同虚设。

4、外方管理人员和中方技术人员互不认同,常常发生冲突。

5、只配有一名驻场兽医,而且在发病以后12月1日刚入职的。

6、各项防疫制度不健全,免疫操作经常一针一圈或一舍,场内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没有验收就投入使用,故意逃避监管,整个管理混乱不堪。

这个场是典型的“管理乱、经营乱、防疫乱”的“三乱”猪场。该猪场至少存在以下违法违规的行为:

1、不按规定履行疫情报告义务。

2、故意逃避检疫,从10月初陆续有淘汰母猪未申报检疫即通过生猪贩运人来外销,数量578头,货值81万元。

3、不接受当地兽医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在日常工作中拒绝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人员进行检查。

三、于康震部长对非洲猪瘟防控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健全防疫制度

2、严格相关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

3、严禁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

4、规范养殖场的疫情排查、报告行为

 编辑:刘金娥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动态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