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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省 畜 牧 局 关于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 有关事项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9-01-15  来源:🔗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  💛2334
核心提示:河 南 省 畜 牧 局关于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执业兽医管

河 南 省 畜 牧 局

关于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

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现将2018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8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4分和208分。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月10日公布,考生自1月10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需在2019年1月16日至2月16日,登录中国兽医网(或河南政务服务网),网上提交资格申请,选择证书领取地。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网上资格申请并设置证书领取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执业兽医资格授予(证书发放、领取)

成绩合格且在网上提交资格申请的考生,由河南省畜牧局颁发资格证书,名单将在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www.hnxmy.gov.cn)进行公示。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凭身份证原件到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五、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证书补发的应于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省畜牧局咨询电话:0371-56926125

附件:2018年河南省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咨询电话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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