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疫情通知进行统计发现全国地区已经有23省发生非洲猪瘟!仅剩6省“处女地”,虽然仅剩的地区中还颇有争议,有很多养殖户质疑部分地区是否为了“政绩”隐瞒不报,但是没有证据的事情我们暂时不妄论!
已经发生非洲猪瘟:25省/直辖市/自治区
(1)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东北地区3省/直辖市/自治区)
(2)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西南地区4省/直辖市/自治区)
(3)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江苏省、上海市。(华东地区6省/直辖市/自治区)
(4)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华中地区3省/直辖市/自治区)
(5)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华北地区4省/直辖市/自治区)
(6)广东省。(华南地区1省/直辖市/自治区)
(7)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北地区4省/直辖市/自治区)
上述数据表明,疫情分布区域基本遍布全国,全国七个大区都已经中招,疫情“点状片发”,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很严峻,这是一场“举国之力”的攻坚战,我们要坚定信念,久久为功!
未发生非洲猪瘟:6省/直辖市/自治区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地区2省/直辖市/自治区)
(2)山东省、河北省、海南省、西藏区。(其他地区4省/市/直辖区)
从统计信息来看,除了个别省份之外,没有发生疫情的基本都是偏远也基本不养猪的地区。
无法确定是否发生非洲猪瘟3省/直辖市/自治区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2) 台湾省
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以及信息传送的“墙”,我们无法确定这三个地区的疫情实际情况,不作过多评价!
以上是我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疫情情况,一共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除少数地区外均受非洲猪瘟所困扰!
另外,农业农村部公开、明确表示,我国处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对因未及时报告疫情或不配合落实检疫、隔离、扑杀等防控措施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养殖场(户),不给予强制扑杀补助,若违法不管您的猪场损失多少都拿不到1200元/头的补助,并且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