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凌晨,凉山州宁南县葫芦口镇动物监督检查站截获一辆非法贩运生猪车辆,立即向宁南县农牧局报告。接到报告后,宁南县农牧局立即派出县农牧渔综合执法大队联合葫芦口镇政府迅速赶往现场,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该贩运生猪共10头,来自云南省巧家县,未经过生猪合格检疫,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属于非法贩运生猪。按照中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宁南县牧渔综合执法大队给予货主6000元左右的罚款处罚。由于是非洲猪瘟防控特殊时期,对非法贩运的生猪就地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
下一步,为了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宁南县葫芦口镇动物监督检查站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防不合格生猪及猪肉产品进入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