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各地 » 正文

南昌:两男子因制作售卖假酱鸭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9-04-12  来源:🔗人民网  💛1984
核心提示: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万某武、胡某两男子在无卫生许可证及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南昌青山湖区罗家镇某村民房中添加山梨酸、

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万某武、胡某两男子在无卫生许可证及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南昌青山湖区罗家镇某村民房中添加山梨酸、亚硝酸盐加工、制作酱鸭、鸭头、鸭舌、鸭掌、腊肉等食品并销往多处商行。

2018年5月10日,该加工、制作场被公安机关查处。经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抽样酱鸭、鸭头、鸭舌、鸭掌、腊肉等八个品种的食品中山梨酸含量,均严重超出国家标准;酱鸭、鸭头、鸭舌、鸭掌等五个品种的食品中亚硝酸盐含量,均严重超出国家标准。

经审理查明后,青山湖检察院向青山湖法院提起公诉。目前两名男子被判决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八万元;另一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八万元。

供稿:南昌青山湖检察院

 编辑:刘金娥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关键词: 食品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