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李林艳 特约记者 徐雅兵)4月18日上午,洪雅县公安局洪川派出所外一阵热闹,十几名村民自发组织起来,为派出所送来了十一面锦旗,被骗村民激动的说到:“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忙,我们的钱就追不回来了。”
2月21日,洪雅县公安局洪川派出所接到中保镇踏水村一村民求助称:“一个名为姜某权的男子于2018年腊月中旬到其家中收购了8头肥猪,价值16070元,当时猪称量后姜某权就叫车将猪拉走了。生猪款先欠着,过一段时间给钱,我就相信了他,后来我多次联系他,他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是今天推明天,现在连人都联系不上了。”
接到报警后,刚开始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经济债务纠纷,可没想到,3月14日这天,派出所再次接到洪川镇黄村村一村民报警称:“姜某权在其家中收购了12头生猪,价值24903元,姜某权拉走生猪后,称自己钱不够需要赊账,我们不同意,他又不把生猪退回来。”
接报民警立即回想起2月21日的报警内容,觉得事有蹊跷。随即,民警赶到洪川镇黄村村4组报警人家中将姜某权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经调取姜某权的手机通话记录、短信息、微信记录发现,其手机有大量的未接来电,短信息和微信聊天里面有大量的催款记录。民警依次联系上述电话,均称姜某权拖欠生猪款未还。
经审查,姜某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自己没有钱收购生猪的真相,长期在洪川镇周边乡镇收购生猪是以先和农户商谈好价格后将生猪装车拉走,之后其与农户付款时以自称没钱或者过段时间等为由搪塞农户。
3月15日,姜某权以涉嫌诈骗罪被洪雅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民警通过发布信息、联系洪川镇村社干部、其余乡镇派出所等方式通知受骗群众到洪川派出所进行登记,经统计共有40余户村民不同程度受损失,姜某权生猪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45万余元。
为将农户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民警多次联系其家属赔付农户猪款,截止4月8日,姜某权家属将31.5万元现金赔付给了涉及的农户,剩余的欠款将按照每个月5000元支付。
洪川镇派出所在“迎庆1号”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民生侵财案件活动。此次生猪诈骗案,为受骗村民追回生猪款项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表扬。为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地再创了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