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9日,高峰林场界牌分场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发现有人进林区丢弃死猪,立即报警。兴宁区三塘镇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即派出干警到案发现场扣押嫌疑人苏某锋。
2019年5月10日,南宁市武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武鸣区双桥镇派出所通知,称有双桥镇居民在高峰林场一带丢死猪,被林场检查站工作人员发现并报案,嫌疑人已被扣押在三塘镇派出所,要求武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派人一同前往交接,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双桥镇派出所,后跟双桥镇派出所干警前往三塘镇派出所交接嫌疑人。以上执法人员到三塘镇派出所后,办理完交接手续,即与兴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将嫌疑人押往高峰林场界牌分场指认现场。
执法人员于当天13时到达现场。以上执法人员检查勘验情况如下:丢弃死猪的现场在高峰林场界牌分场一陡坡处,第一处丢弃3头死猪,第二处丢弃20头死猪。嫌疑人苏某锋在兴宁区、武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和林场工作人员面前指认了丢弃死猪的现场。苏某锋对自已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苏某锋随意丢弃死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的规定,目前已被执法机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