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赓前记者黄永建发自山西 近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2019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地方党政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规定,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夯实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站开办者和运输车经营者的第一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同时因地制宜落实本地区生鲜乳监测计划,实现收购站和运输车监测全覆盖。
结合监测计划,各市要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管,确保辖区内营运的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具备法定资质条件,坚决取缔不符合条件的收购站和运输车。
对于跨省营运生鲜乳运输车,加大监管力度,将其既纳入发证地行政机关监管,也纳入营运地行政机关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运行为,严防不合格生鲜乳流向市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禁添加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跟踪查处结果。
加强监管监测工作软硬件条件建设,推进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在线出证,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开展“生鲜乳移动抽样终端”和“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现场检查移动终端”应用试点,提高监管监测工作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加快生鲜乳质量安全大数据库建设,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