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和生猪屠宰行业清理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我市如期完成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两项制度”的落实,目前,我市关停不合格生猪定点屠宰场共34家,仅保留8家符合标准的屠宰场。
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7月1日起,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要求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年屠宰量5万以上的生猪定点屠率企业必须使用荧光PCR检测试剂盒开展自检,年屠宰量5万以下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可选用荧光PCR或等温扩增类试剂盒检测,不得使用抗原试纸条检测。凡是未按要求开展非洲猪瘟自检的,一律停业,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得派出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出证。违反规定继续屠宰生猪的,依法进行查处。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的生猪屠宰企业,要坚决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我市各县(市、区)于7月11日前完成各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的确认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关停34家不合格生猪定点屠宰场,仅保留广西象州保联食品有限公司屠宰中心等8家符合标准的屠宰场。其中,兴宾区关停18家,保留1家;武宣关停8家;象州关停4家,保留5家(其中3家自行关停整改);忻城县保留1家;合山市保留1家;金秀关停3家。
根据相关要求,生猪屠宰行业完成清理整顿后,各县(市、区)要切实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的思路,及时提出本县(市、区)生猪屠宰行业规划布局,报市人民政府备案,保障肉品市场供给。对取得定点屠宰资格的屠宰企业,要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环节“两项制度”要求,全面执行非洲猪瘟自检工作,并合理配置官方兽医资源,确保人员到位。对清理整顿后的生猪屠宰市场,要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关闭不合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后,屠宰行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为屠宰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