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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货”尝试解开“猪周期”死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9-08-21  来源:🔗期货日报  💛2110
核心提示:我国是全球猪肉消费量最大的国家。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猪肉消费量为5.54亿吨,占全球猪肉消费总量的49.25%。我国同时也是全

我国是全球猪肉消费量最大的国家。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猪肉消费量为5.54亿吨,占全球猪肉消费总量的49.25%。我国同时也是全球生猪供给最大的国家。2018年我国生猪全年出栏量为6.94亿头。猪肉是我国居民日常消费中,占比最大的肉类品种。猪肉消费占整体肉类消费比重在60%以上,猪肉价格的稳定与否和居民生活的成本高低相关性较高。

“猪周期”长期困扰生猪养殖行业

作为我国CPI占比较高的品类,猪肉价格一直受到多方面的重点关注。多年来,我国猪肉价格呈现大幅波动的态势。生猪养殖的农业属性和我国分散式的养殖模式是导致猪肉价格大幅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方面,生猪养殖作为畜牧业的一个分支,具有天然的周期性特征。具体体现为猪肉价格波动具有显著的周期性,一般情况下,猪周期在2—3年。对于农户而言,当期猪肉价格的波动对于其后续的生产影响极大,供给弹性远大于需求弹性使得猪肉价格呈现出发散性蛛网模型的特点,进一步增加了猪肉价格的波动。另一方面,我国生猪养殖业的产业集中度极低,是广大农户从事的重要产业之一,养殖环境较差,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容易受到各类自然灾害和疾病的影响,对国内猪肉价格产生了长期深远的影响。

从农户的角度来看,猪肉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农户的当期收入带来的较高的不确定性,而作为猪饲料的玉米和豆粕的价格波动,会使得农户的养殖成本面临着极大的考验。两者叠加在一起,最终体现为农户在“猪周期”和饲料价格的双重影响下,无法实现稳定的养殖收入。生猪养殖行业的困境凸显,价格风险与供需矛盾亟待解决。

“保险+期货”为养殖户带来一定保障

稳定的农产品价格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我国分散为主的农业生产模式和不尽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使得农户们更多的时候只能被动地接受价格风险,生产利润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从2014年到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提到了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的问题。2016年到2019年更是着重强调了农产品“保险+期货”模式。近年来,众多的基础农作物“保险+期货”模式逐步推广,但是对于消费量较大的生猪养殖,市场上一直没有有效的保险方案保障养殖户的养殖收入。

期货和期权,是金融市场中利用率最高的风险管理工具。面对“猪周期”对养殖户带来的困扰,2018年,中投期货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推出了国内首个依托期货市场保障生猪养殖户净收益的农业保险。本次项目充分创造性的考虑了市场上的现货和期货价格,以生猪价格,玉米价格和豆粕价格为计算因子。

本次“保险+期货”试点覆盖普兰店地区1家养殖企业和2个养殖农户,合计承保2550头育肥猪,风险保障金额235.34万元,涉及的玉米和豆粕量分别为550吨和170吨。项目到期总赔款88.95万元,人保财险向中投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购买玉米和豆粕看涨期权的权利金共计11万元,最终到期后获得行权收入为8万余元。

相对于猪粮比,养殖成本既能与猪肉价格在小周期上保持基本一致的波动方向,又能让投保的企业和养殖户更好的理解保险的真正含义,更有利于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子公司充分对冲系统性风险。

从结果来看,本次生猪“保险+期货”项目的创新充分保障了参与各方的风险管理需求,分散了价格的系统性风险。养殖企业和养殖户通过购买保险,保障了稳定的养殖收益;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的期权产品,向上分散了可能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通过精确的对冲,确保了期权风险的有效释放。项目各方的风险敞口得以充分缩小,形成了风险分散,各方受益的闭环。

深化期货市场服务生猪养殖产业


从2015年我国首批“保险+期货”模式的农产品价格保险诞生,到生猪养殖户收益“保险+期货”的阶段性成功,“保险+期货”项目服务了众多的企业和农户,稳定了农业生产,深入服务了实体经济。但是,我国生猪养殖“保险+期货”项目依然面临着诸多的问题。

首先,生猪的价格风险根本上源自对于未来生猪价格的不确定性,生猪收益保险虽然从形式上满足了企业和养殖户规避风险的需求,但是相关的风险敞口并没有完全关闭。从计算公式中可以看到,饲养成本选取了期货市场中的合约价格,但是生猪价格则选取为生猪平均出栏价格,两种市场价格存在差别,不利于价格风险的转移。因此,尽快推动生猪期货市场的建设,建立生猪价格预警系统,会更好地发挥生猪“保险+期货”的作用。

其次,我国对“保险+期货”项目模式的财政补贴和政策目前仍相对缺乏,农户对于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较低,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费率较低的农业险的展业意愿较差,致使农户与期货市场之间的连接效率不高。这种状态会使得期货市场和农户之间,形成了由专业知识匮乏导致的壁垒,农户利用期货市场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积极性难以提高。

最后,我国衍生品市场种类依然较少,相关制度并不健全。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保险公司购买场外期权的权利金支出在账务处理上无法列支为再保险科目,而从期货公司获得的赔付金需要列支为收入类科目,并交纳税金。从期货公司角度来看,参与期权交易的专业型人才储备不足,参与期权交易的投资者专业性不足以及相关期权合约的市场参与度不高,合约流动性不好等问题,会阻碍期货公司对于“保险+期货”项目参与的积极性。

总体来看,生猪收益保险是对生猪价格风险管理工具的创新,对于生猪养殖相关企业和农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虽然该模式目前依然面临着市场与政策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但是随着我国期货行业的不断发展,随着期货上市品种的不断丰富和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猪周期”给生猪养殖行业带来的困扰必将彻底得以解决。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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