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全国秋季“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我中心起草了《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秋季大消毒技术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秋季大消毒工作。
附件:1.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秋季大消毒技术指导意见
2.消毒效果评价方案
3.生猪养殖场户消毒作业指导书
4.生猪屠宰场消毒作业指导书
5.生猪交易市场消毒作业指导书
6.运输车辆消毒作业指导书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1
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秋季大消毒技术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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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消毒主体和范围
按照全省养殖场(户)、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全覆盖,运输车辆、生产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全覆盖的原则开展消毒工作。要明确养殖者主体责任,集中消毒主体为养殖场(户)、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厂),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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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剂选择方案
按照农牧便函(2019)735号《关于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做好消毒剂选择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消毒剂选择工作,并做好备案。
消毒剂选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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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流程
养殖场(户)、生产加工区,生活办公区消毒流程见附件3,生猪屠宰场消毒程序见附件4,生猪交易市场消毒程序见附件5,运输车辆消毒见附件6。
附件2
消毒效果评价方案
一、消毒情况检查
拟于11月中旬开展秋季消毒效果集中评价工作,原则上和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开展,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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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重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秋季非洲猪瘟集中消毒开展情况,包括非洲猪瘟防控总体情况,消毒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落实经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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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
省本级及所辖的1个县、2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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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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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
查阅文件资料,看现场,检查非洲猪瘟防控消毒工作开展情况、经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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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检查非洲猪瘟防控集中消毒完成情况并采样。
现场检查包括乡镇站、养殖场(户)消毒记录;村级防疫员消毒工作记录;生猪交易市场集中消毒情况等。现场采样在被抽查县内,按照现场采样要求采集样品,每省共采集96份样品。
二、现场采样要求
(一)样品数量
1.随机抽查2个中小规模猪饲养场,猪存栏量在100-1000头。每个饲养场应采集20份环境样品,共40份。
2.抽查2个乡,每个乡随机抽查1个自然村,每村至少抽查3个养殖户,每户至少随机采集环境样品6份,共36份。
3.随机抽查1个生猪屠宰场,采环境样品20份。没有生猪屠宰场的,随机选择中小规模猪饲养场采集20份环境样品。
4.若该县无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则在生猪交易市场进行环境样品采集。
(二)样品种类
1.规模场按照不同区域划分,生产加工区采集15份样品,其中,畜舍建筑物、圈栏、木质结构各2份,至少采集3栋圈舍的出粪口、料槽、水槽样品各1份;生活办公区采集5份样品,包括宿舍、公共食堂、办公室等区域。
2.散养户按照圈舍进行抽样,每栋圈舍采集出粪口、料槽和水槽样品各1-2份,每户共6份。
3.屠宰场按照功能区划分,采集血槽、脱毛水槽、排污口、待宰圈等环境样品,每种类型不少于5份,共20份。
4.生猪交易市场按照功能区划分,采集进出车辆、菜板、洗手池、地面等环境样品。
(三)采样要求
1.全部采样工作(采样、记录、编号、保存、运输等)由地方有关人员协助检查组完成,采样所需器械由各省提供。
2.严格采样时的生物安全防护,防止因采样造成疫情的传播。
3.按照场区分布合理分组。
4.有条件的养殖场户可自行采样,采集完成后交给采样人员即可。
5. 非洲猪瘟防控秋季大消毒采样工作和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开展,样品编号届时请参考《2019年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实施方案》。
(四)样品运输与检测
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派遣联络员监督采样过程,在现场采集样品后24小时内携带样品返回北京,并将样品送我中心兽医诊断室,样品由我中心兽医诊断室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测。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好协调工作,并协助联络员办理样品运输事宜。
附件3
生猪养殖场户消毒作业指导书
1.消毒前的准备
1.1 消毒人员:应根据养殖场户规模合理确定消毒人员。
1.2 消毒器械和工具:高压冲洗机、扫帚、叉子、铲子、铁锹、水管、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靴等)。
1.3消毒剂:1%~2%氢氧化钠(火碱)、1%~2%戊二醛溶液、氯制剂、生石灰。
2.圈舍消毒程序
2.1清理
对场猪舍内污物、粪便、饲料、垫料、垃圾等进行初步清理,集中收集。
2.2首次消毒
2.2.1 使用高压冲洗机将1%~2%火碱溶液或其他消毒液喷洒至猪舍内外环境中。
2.2.2 喷洒消毒液时,应按照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原则,即先屋顶、屋梁钢架,再墙壁,最后地面,力求仔细,干净,不留死角。
2.3再次清理
2.3.1 喷洒消毒液至少1小时后,应使用扫帚、叉子、铲子、铁锹等工具对猪舍内残留的粪便、垫料、灰尘等进行再次彻底清扫。
2.3.2 将清扫的粪便、垃圾等污染物集中收集于包装袋内,并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也可堆积发酵。
2.4二次消毒
同2.2首次消毒方法。
2.5彻底清洗
2.5.1喷洒消毒液至少1小时后,使用高压冲洗机对猪舍内残留的粪便、垫料、灰尘等进行彻底清洗。
2.5.2 冲洗屋顶等高处时要踩着架子,每根角铁、每根钢丝绳、每根吊绳都要仔细冲洗两侧,要从一个方向直接冲洗到另一个方向;风机要从里向外冲洗,连同风筒、防护网、头端外墙、大门一起冲洗干净;冲洗篷布里面时要放开吊绳将篷布展开,从屋顶开始,从上到下冲洗,最后吊起篷布冲洗篷布外面和散水;冲洗进风口时不要向里。冲洗每段水线内部时要从一侧开始冲洗,干净之后再从另一侧冲洗,即两侧均要高压冲洗;冲洗水线、料线外侧时两侧均要冲洗。
2.5.3 彻底冲洗干净后,应由相关人员认真检查冲洗质量。要求冲洗完后,所有设备、墙角、进风口、地面等处无粪便、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染物。
2.5.4 如检查不合格,应按照上述步骤再次进行消毒后,重新进行清洗,直至彻底清洗干净。
2.6 终末消毒
2.6.1 检查合格后,可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终末消毒时,对墙面、顶棚和地面喷洒消毒液,以表面全部浸湿为标准。
2.6.2 可用火焰喷射器对猪舍的墙裙、地面、金属笼具等耐高温的物品进行火焰消毒。
2.7消毒记录
每次消毒时,应逐日、逐次进行消毒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消毒地点、消毒时间、消毒人员、消毒药名称、消毒药浓度、消毒方式等内容。
3.场区内环境消毒
3.1 对养殖场户生活区(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等)的屋顶、墙面、地面用1%戊二醛或氯制剂喷洒消毒。
3.2场区或院落地面洒布生石灰或戊二醛、火碱溶液消毒。
3.3进出门口铺设与门同宽、长8米的消毒草垫,洒布戊二醛或火碱溶液,并保持浸湿状态。
3.4污水集中收集,按比例投放氯制剂(漂白粉、二氧化氯)消毒。
3.5使用的消毒药要交替使用,每两天交替更换一次。
3.6每日消毒1次,连续7天,之后每周消毒3次,持续消毒3周。
3.7逐日、逐次进行消毒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消毒地点、消毒时间、消毒人员、消毒药名称、消毒药浓度、消毒方式等内容。
附件4
生猪屠宰场消毒作业指导书
1.消毒前的准备
1.1 消毒人员:应根据屠宰场规模合理确定消毒人员。
1.2 消毒器械和工具:高压冲洗机、机械或电动喷雾器、扫帚、叉子、铲子、铁锹、水管、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靴等)。
1.3消毒剂:1%~2%氢氧化钠(火碱)、1%~2%戊二醛溶液、氯制剂、生石灰。
2.消毒程序
2.1入场消毒:外来车辆和人员必须消毒,如有设置消毒池,消毒池内采用5%次氯酸钠、1%戊二醛等进行消毒。若无消毒池,铺洒2~5厘米厚生石灰或用洒布1%戊二醛或火碱溶液的消毒草垫(8米)消毒。
2.2场区和办公场所消毒:对地面、墙面、门窗清扫后,用1%戊二醛、5%次氯酸钠、1%火碱等溶液喷洒消毒。
2.3生产车间消毒:彻底打扫和清理后,对生产车间的地面、墙壁、台桌、设备、用具、工作服、手套、围裙、胶靴等进行彻底消毒。地面、墙面、台桌、设备、围裙、胶靴等可采用1%戊二醛或火碱喷洒消毒,消毒1-4小时后,用水冲洗干净。手套、工作服等可煮沸消毒,煮沸30分钟即可。
2.4车辆消毒:主要对运猪车和运肉车进行消毒。车辆打扫干净后,用1%戊二醛或5%次氯酸钠等溶液喷洒消毒。
2.5隔离圈、待宰圈消毒:彻底打扫清除隔离圈、待宰圈内的饲料、粪便、污物后。地面、墙面、门窗、料槽喷洒1%火碱、戊二醛等溶液或洒布生石灰消毒。关闭门窗消毒2-3小时后,用水冲洗干净。
2.6废弃物处理消毒:动物粪便、饲料、垫料等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堆积发酵或焚烧,深埋处理。污水等废弃物集中收集,洒布生石灰或按比例投放戊二醛或火碱进行消毒。
2.7逐日、逐次进行消毒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消毒地点、消毒时间、消毒人员、消毒药名称、消毒药浓度、消毒方式等内容。
2.8每日消毒1次,连续7天,之后每周消毒3次,持续消毒3周。
附件5
生猪交易市场消毒作业指导书
1.消毒前的准备
1.1 消毒人员:应根据生猪交易市场规模合理确定消毒人员。
1.2 消毒器械和工具:高压冲洗机、机械或电动喷雾器、扫帚、叉子、铲子、铁锹、水管、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靴等)。
1.3消毒剂:1%~2%氢氧化钠(火碱)、1%~2%戊二醛溶液、氯制剂、生石灰。
2.消毒程序
2.1入场消毒:进出市场门口铺设与门同宽、8米的消毒草垫,洒布戊二醛或火碱溶液,并保持浸湿状态。
2.2废弃物消毒:对市场进行彻底打扫清洗,动物粪便、饲料等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焚烧或深埋处理。清洗产生的污水等废弃物集中收集,洒布生石灰或按比例投放戊二醛或火碱进行消毒。
2.3地面消毒:用戊二醛对交易市场地面、摊床等进行消毒,每日消毒1次,连续消毒7日,之后每周消毒3次,持续消毒3周。
2.4逐日、逐次进行消毒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消毒地点、消毒时间、消毒人员、消毒药名称、消毒药浓度、消毒方式等内容。
附件6
运输车辆消毒作业指导书
1.清洗消毒前的准备
按照清洗消毒场所的要求,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做好清洗消毒前的准备。
1.1清理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途中产生的污染物、垃圾等废弃物,放置于指定区域。
1.2整理物品整理驾驶室、车厢内随车配备和携带的物品,清洗、消毒和干燥。
1.3拆除可移动隔板拆除厢壁及随车携带隔离板或隔离栅栏、移除垫层,进行清洗、消毒和干燥。
2.清理
按照由内向外、由上到下的顺序清理车辆内外表面。
2.1大块污染物清理清理车厢和驾驶室内粪便、饲料、垫料和毛发等污染物。
2.2车辆预清洗用低压水枪对车体内外表面进行初步冲洗,打湿车体外表面、车厢内表面。
2.3清理工具处理清理完毕后,应立即对所有清理工具进行清洗、浸泡消毒。
3.清洗优先选择使用中性或碱性、无腐蚀性的,可与消毒剂配合使用的清洁剂。
3.1高压冲洗用高压水枪清洗车体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位,重点冲洗污染区和角落。
3.2喷洒清洁剂用泡沫清洗车或发泡枪喷洒泡沫清洁剂,覆盖车体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位,刷洗污染区域和角落,确保清洁剂与全车各表面充分接触,保 持泡沫湿润、不干燥。
3.3冲洗清洁剂用高压水枪全面清洗车体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直至无肉眼可见的泡沫和污染物。
3.4晾干有条件的可以设立独立的消毒区域,在车辆彻底控水(车辆内外表面无水渍、滴水)后,对车辆进行消毒。
3.5消毒方法
3.5.1 拆除厢壁及随车携带的隔离板或隔离栅栏等物品冲洗干净后,用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或在密闭房间内熏蒸消毒。
3.5.2 随车配备和携带的物品可使用紫外线照射,充分消毒。
3.5.3 车内可密封的空间用甲醛+高锰酸钾熏蒸消毒, 用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或次氯酸雾化消毒。
3.5.4 车身和底盘可用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
3.5.5 参与非洲猪瘟疫情处置的车辆,先用0.5%过氧乙酸或含有不低于2%有效氯的含氯制剂喷洒消毒,浸润半小时后冲洗干净,再按照程序进行清洗消毒。
3.6消毒程序
3.6.1 车辆表面消毒
(1)喷洒消毒剂使用低压或喷雾水枪对车体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位喷洒消毒液,以肉眼可见液滴流下为标准。
(2)消毒剂浸泡喷洒后,应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保证消毒剂在喷洒部位浸润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冲洗消毒剂用高压水枪冲洗车体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位。
3.6.2 驾驶室的清洗消毒
驾驶室的清洗消毒应与车辆同步进行。
(1)清理驾驶室
移除驾驶室内杂物并吸尘。
(2)清洗消毒可拆卸物品
移除脚垫等可拆卸物品,清洗、消毒并干燥
(3)擦拭
用清水、洗涤液对方向盘、仪表盘、踏板、挡杆、车窗摇柄、手扣部位等进行擦拭。对驾驶室进行甲醛+高锰酸钾熏蒸消毒、用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或次氯酸雾化消毒。
(4)驾驶室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15分钟。
(5)除虫
必要时,在驾驶室内使用除虫菊酯杀虫剂除虫。
3.6.3 人员清洁消毒
(1)消毒
随车人员进入消毒通道,喷雾消毒。在洁净区等待车辆消毒完成后驾驶车辆 离开。
(2)清洗
消毒后,换下衣物,进入喷淋区清洗。
(3)更衣
清洗后,更换清洁的工作服和靴子。
(4)衣物清洗消毒
换下的衣物放到指定区域进行清洗消毒。衣物清洗消毒可使用洗衣液配合含氯消毒剂处理或采取熏蒸消毒或湿热高压消毒。
4.干燥(可选择项目)
4.1 有条件的可以设立车辆烘干间,对车辆进行烘干。
4.2 利用有坡度的地面对车辆进行自然干燥。
4.3 车辆进行干燥时,应打开所有车门进行车辆通风。
5.消毒频次和记录
5.1每日消毒1次,连续消毒7日,之后每周消毒3次,持续消毒3周。
5.2逐日、逐次进行消毒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消毒地点、消毒时间、消毒人员、消毒药名称、消毒药浓度、消毒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