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文要求,在当前猪价高企情况下,要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11月5日消息,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称,当前一些地方仍存在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过多、设施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肉品品质检验落实不到位、停产企业违规生产、私屠滥宰时有发生等问题。
农业农村部要求,要高度重视当前猪价高企情况下,受高额利益驱使,屠宰环节违法犯罪行为易发高发的隐患,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各地要切实做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活动。要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对于不担当、不作为,在清理关停不符合要求屠宰企业的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要配合纪监部门严肃问责。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时间段的巡查、暗访力度。要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并在技术支持等方面全力配合好公安机关办案。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市场经营环节“两章两证”查验后的确认工作,并做好证章标志追溯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处理。
《通知》提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生猪屠宰企业设立,必须符合“设计年屠宰生猪能力不低于15万头”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置规划要求。对于不按规定实施肉品品质检验、代宰户直接宰杀生猪、出租出借场地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关停。
同时,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规程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对符合条件、依法合规调运的生猪和生猪产品,不得以保障本地市场名义拒绝出具跨省调运动物检疫证明;不得通过暂停动物检疫出证等方式限制生猪和生猪产品流通;不得违规收费或倒卖动物检疫证明,扰乱正常市场流通秩序。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上述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