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14日联合发布公告,解除美国禽肉进口限制。
公告说,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2013年第103号、2014年第58号、2014年第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肉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肉进口。
记者了解到, 2013年和2014年,美国部分地区发生禽流感疫情,为了防止上述疫情传入,保护我国家禽业生产,我国禁止从美国输入禽类及相关产品。
据悉,疫情发生后,美方积极采取防控措施,自2017年3月以来,美国国内未再有新的疫情发生。2017年8月美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提交了疫情终结报告。
应美方邀请,2017年7月,中国专家组赴美开展禽流感疫情防控体系和禽肉监管措施实地评估。2018年5月,中美双方就此问题进行磋商。经综合评估,我方认为美国内禽流感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美国禽肉监管体系能够满足我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美国养禽业较为发达,禽肉产量居世界前列。我国解除美国禽肉进口限制后,将进一步拓展我国禽肉进口来源市场,有效满足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