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石龙、茶山、企石、横沥、桥头、谢岗镇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 根据《东莞市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财政补偿方案》(东农函〔2018〕206号)和《关于明确我市政策性
石龙、茶山、企石、横沥、桥头、谢岗镇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
根据《东莞市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财政补偿方案》(东农函〔2018〕206号)和《关于明确我市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财政补偿为奖励补偿的函》(东农农函〔2019〕239号),我市按照每头40元的标准和2015-2017三年的生猪屠宰量,对政策性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偿,补偿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各负担50%,不足部分由镇街财政解决。经审核,现将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市财政补偿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石龙、茶山、企石、谢岗、桥头、横沥6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关闭补偿,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二、石龙、茶山、企石、谢岗、桥头、横沥6镇农林水务局要迅速会同财政分局,尽快将市、镇两级补偿资金直接划拨至原生猪定点屠宰场经营主体,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此项资金列入2020年度“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一般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制支出决算。
发布日期:2020年5月7日
石龙、茶山、企石、谢岗、桥头、横沥6镇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财政补偿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