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肉食(01610)发布公告, 于2020年5月31日,中粮饲料与该公司签订租赁框架协议。根据租赁框架协议的合同条款及条件,中粮饲料或其附属公司同意向集团出租标的设施,该集团同意承租该等标的设施并向中粮饲料或其附属公司支付相应租金。
于本公告日期,中粮为该公司的主要股东,于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中拥有约29.10%的权益,而中粮间接持有中粮饲料全部股权,中粮饲料连同中粮饲料的附属公司均为该公司的关联人士,构成关联交易。
据悉,标的设施为黄石工厂2号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唐山工厂2号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沛县工厂1号、2号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该集团应付中粮饲料及其附属公司的租金经双方平等协商并参考现行市价厘定。租赁费用由两部分组成:(1)固定部分:每个工厂人民币25万元╱月;(2)变动租金:人民币80元╱吨,变动租金按照实际产量计算。
租赁框架协议项下集团将向中粮饲料其附属公司支付的租金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金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
公告称,公司订立租赁框架协议有利于非洲猪瘟防疫、保证饲料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