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来,长江流域遭受持续强降雨,造成洪涝灾情,给农业生产带来较大损失。为支持各地开展救灾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3亿元,支持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和四川等七省(区)灾后恢复生产,修复因灾受损的农业设施等,减少农民收入损失,努力争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
7月21日,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防汛抗灾救灾减灾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措施落实,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防汛抗洪和灾后生产恢复,切实减轻灾害损失,全力夺取小康之年粮食和农业丰收。
确保早稻颗粒归仓。加强机具调度,尽快抢收早稻,做到应抢尽抢。加强流动烘干设备调配,指导农民就近烘干,做到应烘尽烘。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早稻最低收购价政策,适时启动执行预案,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出现“卖粮难”。
狠抓晚稻适期播栽。引导农民扩大双季晚稻种植,力争所有种了早稻的地块都插上晚稻。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生产性服务主体,搞好代育代插、代耕代种等托管服务,加快播栽进度和栽插质量。指导农民因地制宜“早翻晚”,科学选择适宜的早稻品种,尽快浸种催芽,抢晴播栽。
搞好作物田间管理。南方洪涝灾区要加大机具和人力投入,抢排积水。受淹的作物搞好查苗洗苗扶苗,及时追肥,因灾绝收地块因地制宜改种补种短生育期作物。抓好秋粮、蔬菜、水果等作物田间管理,促进正常生长发育。做好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适时开展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减轻病虫危害。
抓紧修复水毁农田和农业设施。洪水过后,尽快转出农田积压砂石,客土再造恢复土壤耕作层,疏浚渠系,修复水毁农田基础设施,恢复生产条件。利用灾后淤泥、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堆积有机肥恢复地力。加快修复倒塌损毁设施大棚,做好棚内土壤消毒。
抓好畜禽动物疫病防控。加大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处置突发动物疫情。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和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对受淹的畜禽圈舍、畜禽用具等进行全面消毒,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及时组织打捞江河、湖泊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畜禽,防止环境污染和动物疫病传播。
做好畜牧业生产灾后恢复。尽早制定畜牧业恢复发展工作方案,开展灾后安全隐患排查,加快修复损毁的设施设备,及时补栏增养。加强养殖场饲养管理,做好温湿度等环境控制,科学配制饲料,适当添加抗应激、抗氧化作用的饲料添加剂,提高畜禽抗应激能力。
做好渔业生产灾后恢复。加快水产养殖设施设备修缮,及时补放水产苗种。有条件的地区,可推广种草养鱼、混养滤食性鱼类。强化水产养殖动物病害防控,及时开展养殖池塘、养殖水体消毒,妥善做好死亡水产品无害化处理,科学指导用药,防范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加强灾情监测和指导服务。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灾情监测,科学研判灾害发生形势。要提高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及早制定防范预案,落实防御措施。组织专家制定技术指导意见,深入生产一线指导落实科学防灾措施。做好种子(苗)、种畜禽、饲料、消毒剂等物资的调剂调运,协助保险公司勘察定损理赔,减少农民因灾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