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309中国检察网7月29日消息,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岳志玉涉嫌贪污案。 消息称,今日,无棣县监察委员会将岳志玉(无棣县柳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事业编中级职称)涉嫌贪污罪一案移送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已受理该案,已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岳志玉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权利义务。 公开信息显示,岳志玉,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水湾镇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9月至2006年8月,在无棣县柳堡镇政府工作;2006年8月,任无棣县柳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此前的7月23日无棣县纪委监委消息,无棣县柳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岳志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无棣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27日又发布消息,岳志玉被开除党籍。 经查,岳志玉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对其有关问题核查期间,销毁、伪造证据,与他人串供,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便利,冒领、克扣村级防疫员工资,虚报套取国家补贴,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岳志玉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侵害群众利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无棣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岳志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