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济南销往西安的一批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包装及外环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一事,发现同批次冻虾流入多地,多地紧急排查!
江苏苏州通告:同批次50件流向无锡市
8月21日,“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称,20日上午,江苏苏州市接无锡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通报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有关信息的函》,此函指出,济南销往西安的一批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包装及外环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经查,同批次50件流向无锡市,其中26件销往苏州市高新区某餐饮店。
接函后,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立即组织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疾控机构专业人员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场所消毒、人员排查和采样检测等工作。
经查,此次通报的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该店进货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29日,均以熟食方式出售,20天前已全部售完。
目前,已采集该店相关环境样本13份、相关人员样本23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江苏徐州:流入徐州市后涉及丰县、新沂市、云龙区、泉山区等四地销售
8月20日,“徐州发布”微信公众号也通报了济南销往西安的一批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排查情况。通报称,经查,此次通报的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进货时间为7月7日至8月11日。流入徐州市后涉及丰县、新沂市、云龙区、泉山区等四地销售。目前各地共采样检测相关人员21人、食品及环境采样84份,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山东烟台:全部追踪落实并下架、停售、封存
8月15日晚,烟台市接到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协查通报:由该市销往西安的一批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部分包装及外环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同批次产品部分销往烟台市。接到这一信息后,烟台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连夜部署、迅速行动,按照“追查至最末端”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摸排检测工作。
经核查,烟台市一家贸易公司5月份分3批从济南盖世商贸公司采购部分同一批次厄瓜多尔冻虾。自接到协查通报至8月17日,该批次产品全部追踪落实并下架、停售、封存,所有涉及场所全部进行消杀,281份环境及产品样本、104名相关从业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综合近期各地发布的相关信息,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检测阳性的食品本身核酸检测全部为阴性。专家认为,只要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进行全面规范消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口冷冻食品烹饪煮熟即可放心食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听信谣言、不必恐慌。
烟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山东潍坊诸城:一直未曾对外出售
针对近日市民关注的由济南发往西安的同一批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以下简称“南美白虾”)流入诸城市情况,现将有关核查处置结果说明如下:
一、关于流入诸城市南美白虾的基本情况。2020年8月15日晚,诸城市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推送通知,由济南发往西安的同一批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南美白虾,有260件流向潍坊诸城。接通知后,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南美白虾核查处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过连夜摸排调查,260件货物中有220件流入诸城市,于7月31日到达后全部卸到渤海水产城,一直未曾对外出售;另外40件货物已由济南直接发往外省,未流入诸城市。
二、关于流入南美白虾及相关接触人员处置情况。截至8月16日,对流入诸城市的220件货物,有关部门已及时按程序全部进行了封存。此外,对该批货物所在冷库、储存场所、运输车辆及周边环境已进行了全面消杀,同时已组织对相关南美白虾包装物等外环境、从业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全部进行了核酸采样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三、后续处置情况。目前,诸城市正继续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园区对全市冷链食品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及冷链物流、加工、市场流通等环节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请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有关部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做好个人防护,不轻信传播谣言。
诸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办公室2020年8月18日
山东济南:停止使用和销售进口厄瓜多尔南美白虾
8月18日,济南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济南市疫情防控新需要,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监管,检查经营者从“采购、验收、销售”等重点环节法定义务履行情况,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查验全程监督。
根据此次下发的通知,济南市将以进口冷链食品为主,重点检查以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类生产经营者。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订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等关键环节和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病毒污染和传播风险。
同时,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严禁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不齐全进口冷链食品和原料。自2020年8月17日始,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索取同批次海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入库、出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从外地购进济南市的必须于货物到济前24小时,凭海关部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向经营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管局办理报备。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于8月17日前采购进口厄瓜多尔南美白虾还未使用、销售的,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通报卫健部门全面进行核酸检测,等候济南市指挥部的通知。
冷链食品从业人员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要登记
通知提出,要进行追溯管理,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从采购、入库、使用等环节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名单;做好各项生产经营记录,如实记录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使用、销售情况,如实记录出厂和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清洁消毒。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冷库、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接触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和加工使用前应按照要求对外包装实施消杀处理。具体清洁消毒方法可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山东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和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开展员工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每14天一周期进行隐患排查。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落实员工宿舍和餐饮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作业班次,实行“一米线”安全距离,减少员工密切接触。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
为什么多地在进口冷冻食品上发现新冠病毒?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梁宗受访时表示,出现这一情况主要与国外疫情严重,冷冻海鲜加工过程较容易污染有关。“冷冻海鲜产品通常均储存在低温的环境,而环境的温度越低,病毒保存的时间越长,所以容易在冷冻海鲜产品中或者其包装上发现新冠病毒。”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的样本均为冷冻海鲜产品的外包装,这说明大多数是因其包装被病毒污染且因为其运输和存储的环境使病毒得以存活下来。梁宗安表示,“通过各地对于大量样本的检测发现,病毒并未在冷冻海鲜食品‘体内’检出,就说明食品本身被病毒污染的几率非常小,也就说明病毒通过食品传播的几率比较小。”
为避免潜在风险,专家建议,在选购进口冷冻食品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冷冻食品时,尽量避免手直接触碰;
2、购买海鲜产品回家后,可用75%酒精消毒;
3、储存此类产品时,最好采用独立封闭包装;
4、切割时,也要注意生熟分开;
5、食物需充分煮熟后再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