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机农垦函〔2023〕8号
有关生产企业:
2022年12月26日,我中心印发《关于对河北昌鸿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豫农机农垦文〔2022〕21号),暂停宁晋县保农农牧机械有限公司的1BQ-3.0、1BQ-3.5、1BQ-4.0三款驱动耙产品补贴资格3个月。
暂停补贴资格期间,宁晋县保农农牧机械有限公司积极主动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递交了整改报告。
经研究,宁晋县保农农牧机械有限公司整改情况符合相关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恢复该公司1BQ-3.0、1BQ-3.5、1BQ-4.0三款驱动耙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