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机农垦文〔2023〕30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经查,漳浦科盛机械有限公司、西安圣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威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塔县恒升农机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河南省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过程中,存在投档违规行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要求及相关规定,我单位对上述5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告知,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取消漳浦科盛机械有限公司、西安圣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金塔县恒升农机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5个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详见附件)。
二、暂停石河子市天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威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4个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详见附件),暂停期3个月,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执行。暂停期间,石河子市天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威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按规定进行整改。暂停期满且完成整改的,生产企业可书面申请恢复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因取消或暂停上述产品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各农机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补贴机具投档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义务,杜绝投档违规行为的发生。
附件:河南省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违规企业处理情况表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2023年8月3日
附件
河南省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违规企业处理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机具型号 |
产品名称 |
存在问题 |
拟处理意见 |
1 |
漳浦科盛机械有限公司 |
TN-6GFZ1-75A |
质量式果品分级机 |
不符合所投档次参数要求 |
取消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 |
2 |
西安圣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5HGD-1.4 |
果蔬烘干机 |
非我省补贴产品 |
取消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 |
3 |
金塔县恒升农机有限公司 |
9LG-2.1A |
滚筒式搂草机 |
非我省补贴产品 |
取消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 |
4 |
金塔县恒升农机有限公司 |
9LG-3.0A |
滚筒式搂草机 |
非我省补贴产品 |
取消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 |
5 |
金塔县恒升农机有限公司 |
9LG-8.1A |
滚筒式搂草机 |
非我省补贴产品 |
取消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 |
6 |
石河子市天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LYF-450 |
液压翻转调幅犁 |
铧体个数不符合所投档次参数要求 |
暂停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 |
7 |
石河子市天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LYF-460 |
液压翻转调幅犁 |
铧体个数不符合所投档次参数要求 |
暂停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 |
8 |
石河子市天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LYF-550 |
液压翻转调幅犁 |
铧体个数不符合所投档次参数要求 |
暂停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 |
9 |
天津威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VR1022 |
搂草机 |
不符合所投档次参数要求(降档投送) |
暂停该产品在河南省的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