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部现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
二、招聘范围
(一)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等相关要求。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以北京市政府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应聘,但应于2019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的相关材料,否则招聘单位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三)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四)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五)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四、报名
(一)有意到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工作的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在招聘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请于2019年2月15日至2月25日登陆中国农业人才网(http://www.moahr.cn,下同),选择“招聘考录服务”栏目,点击进入“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成功后,按照《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
(二)考生通过系统报名后,经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其网上审核状态将显示为“初审通过,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给招聘单位”。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
五、笔试
(一)笔试人选确定。依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择优确定笔试人选。取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其网上审核状态将显示为“进入笔试”,请提前做好参加笔试相关准备。
(二)笔试。笔试由我部统一组织,2019年3月30日在北京进行,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通知及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3月中旬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公布,届时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其中,部分标有“不参加部统一笔试”字样的岗位,具体情况以各招聘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要求,由我部设定笔试合格线,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各单位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4月中旬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七、注意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选,网上审核状态显示为“初审通过,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给招聘单位”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三)考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相应招聘单位的网站,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本次所公布岗位的考察方式分为“差额考察”和“等额顺序考察”,均以笔试、面试和专业考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其中“差额考察”比例为1:2。
(五)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专业要求原则上可包括相关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审核确定。
(六)应届高校毕业生京内生源系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考生。
(七)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地址、传真、电子邮件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的“招聘单位咨询方式”。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9194207。
附件: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