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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猪场何时补偿?一江西创业大学生给政府写公开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7-07-07  来源:🔗互联网  💛2720
核心提示:“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做好群众工作的本质是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核心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做好群众工作的本质是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核心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群众利益无小事,桩桩件件总关情。对党员干部而言,既要善于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同时也要善于关心群众的苦事、难事和烦心事,尤其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千万不可无动于衷,麻痹大意。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是人民的公仆,应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

不可否认,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复杂化,利益矛盾更加突出,直接带来了利益冲突,社会矛盾增多,群众工作亦增加了难度。

一项工作抓到底,一件事情干出头。在大是大非面前,党员干部既要敢于碰硬,又要坚持原则,既要勇于担当,又要坚持真理。

现实工作中,有些干部面对一些棘手事情,常常感叹群众工作难做,觉得“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有的缺乏政策水平和工作艺术,政策说不清道不明;有的遇到问题三言两语、只言片语甚至冷言冷语;有的因怕群众掌握政策而隐瞒截留政策,吞吞吐吐,犹抱琵琶半遮面;有的甚至不讲理、动蛮劲,对群众的诉求置若罔闻,束之高阁。

干部素养体现在细节之中。讲透政策讲清道理,是群众的愿望,也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更是群众工作的基本要求。

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应以民为本,实事求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办的就快点办,不该办的坚决不办,既不被无理要求牵着鼻子走,又要妥善解决实际问题。

心系群众便能争取群众,相信群众便能依靠群众。平时,如果我们的干部都能真正将群众利益挂在心头,摒弃“官架子”、俯下“身段子”,放低姿态,多接地气,倾听意见,平等交流,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走进他们的心里,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搭起党和群众的“连心桥”,就没有什么化解不了的难题。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只有把人民的事情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坚持走群众路线,我们的事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近期,媒体接到来自江西省高安市农村小伙丁宗霖的反映,说自己含辛茹苦创业八年的猪场,好不容易投入160余万元,眼看着正待回报,而奉新县赤田镇政府的一次强拆,瞬间将他的希望化为乌有。原文题为《来自一个创业大学生的心声:奉新县赤田镇强拆猪场何时给我补偿?》,全文内容如下:

尊敬的各届领导:

您们好!我叫丁宗霖,1984年生于江西高安一个贫困山村,2008年从江西农大畜牧专业毕业后,怀揣一颗情报桑梓的天真理想,返乡到邻县奉新县赤田镇偏远深山蔡埇村进行创业,发挥自己的所学之长,借钱与弟弟承包了当地的一座小型水库(杉木石水库)进行养鱼,初次创业,没有经验,后来才发现原来承包小水库其实并不赚钱。杉木石水库因为太小,水面面积有限,汛期最多不过60余亩,枯季更是剩下不到30亩,每年养鱼收入非常有限,利润才2万元左右,根本不够人力成本。

2008金融危机过后,政府提倡实体兴业,相继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对大学生创业也很鼓励,我正是看准了这一时机,才激发了扎根农村、服务农业的创业梦想,我东挪西借多方筹集资金,于2009年开始,利用蔡埇村亲戚家的荒山野地,经过多年开垦,最终建成一个拥有3000多平方米的生猪养殖场。

我是一个外地大学生,能够顺利在蔡埇村创业,这在当时毫无疑问是得到了当地政府及周边群众的许可和支持的,否则则不可能兴土动工并发展壮大,更不可能存续至今。

猪场地处偏僻荒山,条件艰苦,开始我靠点煤油灯在那度过了一年。创业八年,困难可想而知。为了猪场的发展,我倾注了全部心血,也把父母、弟弟和亲朋好友的家当全都押了进来,年年借债,年年搞建设。为了扩大再生产,我前后投入厂房、猪栏、饮料房、挖井、修路、绿化、电力、通风及采暖等各项建设的费用高达140余万,另外,还于2015年按县畜牧水产局的口头要求,专门兴建了一个400立方米沼气池、一个400立方米沉淀池及两个净化塘,累计投入达160万元。

正当我的养猪事业逐上规模,母猪越买越多,猪仔越产越多,肥猪出栏越来越多,尤其是恰逢2016年生猪价格越来越涨之时,眼看赢利在望,哪知道意想不到的厄运降临。

2016年8月4日,事前没有预兆,赤田镇政府突然送来一纸通知:以猪场在禁养区为由,强令我在8月31日前自行处理存栏生猪并拆除所有猪栏。

简直难以置信,存续八年之久的养猪场,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禁养区?明明在政府允许之下建起来的猪场,怎么说拆就拆?不谈补偿只谈拆除,天底之下哪有这样的事情?投入这么大,损失怎么办?这么关键的问题能避而不谈吗?

到了2016年12月20日, 镇政府再次下发通知,又以猪场处于杉木石水库旁、未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为由,令我于2016年12月29日之前自行拆除,否则将于同月30日予以强制拆除。

没有协商、不谈补偿,赤田镇政府说到做到,果真于2016年12月30日,出动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城管队员等200余人,对我猪场旋即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暴力强拆,动用铲车将我猪栏主要之处一一推倒,弄得一片狼藉,并将猪场监控设备肆意破坏,破门拿走主机记录仪,拒不归还。老百姓围观之时,一位大婶随便用手机拍照,结果手机也被搜走,直到他们将手机里面的内容删得一干二净,才予以返还。

八年多的时光,3000多个日日夜夜,160多万元的投资,瞬间化为烟云,打击如此之大,叫我如何承受?

我百思不得其解,整个赤田镇范围内,象我这样的养猪场有百余家,而我的猪场既不算大,也不算小,为什么大的不拆、小的不除,却单单要拆我的呢?难道因为我不是本地人便遭如此下场?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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