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伪狂犬病的危害
1985年4月中旬,吉林省集安市榆林镇的三家母猪养殖户接连有8头母猪产下104头死胎,发病率占母猪总数的50%,这在榆林镇养猪史上前所未有。当时,专业母猪养殖户是个新生事物,政府和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都非常重视,组织技术人员攻关。最后,送检病料的结果表明,源头是一头带伪狂犬病毒的种公猪。这是我作为兽医以来接触的第一起猪伪狂犬病例。由此可见伪狂犬病致病性极强,传播速度飞快。
仔猪黄痢、仔猪白痢、水肿病、沙门氏菌等病在榆林镇是常见病,症状大部分表现为消化道、呼吸道、神经症状,所有这些都和伪狂犬病有太多的相似,特别是水肿病,无论是在临床症状还是病理剖检上,都很难辨识。比如,早期出现眼睑水肿、声音嘶哑、运动失调、神经症状,并有脑膜水肿、肺水肿、胃水肿等症状的仔猪,像这样的仔猪我将根据临床症状,诊断为仔猪水肿病。只要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基本都会取得满意的效果。但在2009年5月初,有两家养猪户的14头20日龄的仔猪发病,临床所有症状都表现为水肿病,按照水肿病治疗,结果都病死,这在我的诊疗记录里尚属首次。因为没有实验室,送检病料的成本较大,我就对所收集的临床症状和剖检记录,仔细地进行比对和鉴别,并向规模较大的养猪场的技术人员请教,得知这种病就是猪伪狂犬病。在接触这些病例后,我才更深刻地认识伪狂犬病的危害性。
在接下来工作中,我把伪狂犬病的防治工作放在首位。对那些信赖我的养猪户进行一对一的宣传,把伪狂犬病的临床症状和预防措施详细介绍给他们。并动员养猪户给母猪打伪狂犬病疫苗。但是有些养殖户观念落后,没有认识到伪狂犬病的危害性,进而我做了个长期的对比实验来证明伪狂犬病的危害性。我将6家养殖户,分成两组进行对比,一组是愿意打伪狂犬病疫苗的养殖户,另一组是不愿意打伪狂犬病疫苗的养殖户。免疫后的第一年结果就很明显,第一组免疫过的母猪未出现死胎、弱胎。而第二组未免疫过的母猪出现死胎、弱胎现象。对这样的结论,养猪户还是半信半疑。此后,我鼓励他们继续坚持做这个对比实验。经过四年多的时间,面对免疫后截然不同的结果,养猪户都心悦诚服。没有做伪狂犬病疫苗的养猪户也请求提供技术指导。
接触这么多病例后,我对猪伪狂犬病发病症状、病理变化等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伪狂犬病和其他传染病相比,其危害在于成年猪隐性带毒、公猪通过交配传染,母猪通过胚胎传染,15日龄内仔猪感染后大多数会死亡,断奶仔猪病死率在20%左右,另外该病没有特效药物,只要得了就无法医治。
伪狂犬病的防治与净化
动物产品是人类食品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公共环境卫生,实施伪狂犬病的防治与净化是利国利民的事情。
防治与净化工作的实施要有层次。首先在规模养猪场进行,再向散养户推广。并且同一个区域内,规模养猪场和散养户需要同步进行防治与净化工作,以免影响整体免疫效果。随着人们对伪狂犬病认识程度的提高,防制与净化工作不断推进,有些养殖场(户)已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养殖场(户)投入人财物用于防控疫病,减少疾病及疾病所带来的死亡,就是提高经济效益,是长期发展的基础。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养殖管理技术和疾病检测手段相对落后的散养户,还没有认识到伪狂犬病的存在以及危害。因此,防治与净化还处在一个未知阶段,很明显,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伪狂犬病的防治与净化。
制定各地区的防控方案。县乡镇级的防控工作,是众多散养户防控工作的主要环节,防控技术人员要加强对散养户的培训和指导。对本区域内的种猪、母猪和仔猪进行定期的血清学跟踪检测,加快推广“快速检测技术”的进程,对检测出来的阳性猪予以淘汰。鼠是猪伪狂犬病的重要传播媒介,各地应坚持持久地做好灭鼠消毒工作。
强化免疫操作,提高免疫成功率。从猪只的保定到注射的部位,从针头的消毒到进针的深度,从疫苗的质量到疫苗的剂量等方面,都要力求精准到位。要选择高效疫苗,并在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提高疫苗的保护率。力戒点到为止,确保免疫达到应有的成功率。
加大普法力度,强化依法治疫。依据《动物防疫法》推进伪狂犬病从免疫临床发病向免疫临床无病例过渡,力争规定区域内或部分区域内达到净化标准。引导县乡镇村的养猪户,到那些达到净化标准的养猪场引进种猪,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净化的范围。如此,才能从根源上防止伪狂犬病的传播。
吉林省集安市榆林镇畜牧兽医站宋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