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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7-02-27  💛10391
核心提示:《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农业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0年8月17日公布、2004年7月1日修订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 韩长赋

  2014年1月13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部令第2号.pdf

 编辑: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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