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畜牧局:
为切实做好2018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执业兽医制度宣传。各地要加大对执业兽医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就执业兽医资格准入、注册管理、从业监管等方面进行宣传,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制度的了解和支持。
二、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增强考试工作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制定了《2018年河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试点工作方案》(已另文印发)和《2018年河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见附件1),明确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河南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做好考生报名工作。我局已在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发布《河南省畜牧局关于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的公告第20号》(以下简称《公告》),与往年相比,2018年考试报名工作流程做出调整,在网上报名环节后增加了现场确认环节:报名信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一致的人员,可正常缴费;报名信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人员,以及凭职称报考的人员,须经现场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缴费。各考点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考生报名咨询和现场确认工作,及时解决考生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审核报名条件。
四、落实各项考务工作。一是强化考试考务工作培训。各考点要切实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确保考试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考试工作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熟悉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二是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防范和打击考试违纪行为,对于有组织作弊行为,统一处罚标准,实施顶格处罚,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灯下黑”,一经发现考试工作人员参与作弊等行为,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安全保密和应急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农医发〔2017〕19号)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试行)》(农办医〔2018〕23号)(见附件2),明确考试保密工作负责同志,切实做好各环节安全保密工作。要根据《河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应急预案(试行)》,积极协调公安、卫生、通信管理、保密等部门,制定完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加强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各类考试突发事件。
六、强化考试组织保障。各考点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考试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保持考点考试管理工作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进行。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力度,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形成考试工作合力。要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准确掌握工作动态。
请各考点将计算机考试有关工作进展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畜牧局宋元冬
电话:0371-65778785
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黄青
电话:0371—56926125
附件:1.2018年河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
2.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考务工作规则
2018年7月10日
附件1
2018年河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工作时间进度表
考务环节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了解计算机答题方式 |
7月15日后 |
考生在网上熟悉计算机答题方式 |
考生 |
考生报名 |
7月15—29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考生 |
报名信息 预审 |
7月30日—8月17日 |
学信网比对学历信息;人工预审国(境)外学历信息;确定预审通过人员。 |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点、考区 |
预审结果 查询 现场确认 |
8月20—24日 |
预审未通过考生和以职称报名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
考生、考点 |
现场确认 信息审核 |
8月27—31日 |
现场确认材料报送考区审核;确定审核通过人员。 |
考区 |
审核结果 查询 |
9月1日后 |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
考生 |
考生缴费 |
9月3—7日 |
审核通过考生缴费(网上缴费) |
考生 |
考试地点 确定 |
9月3—7日 |
确定考点,通知相关考点办公室落实具体考试学校。 |
考区 |
9月10—14日 |
落实具体考试学校,将考试学校和考场设置情况报考区办公室 |
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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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 生成发放 |
9月20—25日 |
审核考试学校并生成准考证 |
考区 |
10月8—21日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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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相关 信息报送 |
9月7—14日 |
各考试学校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各考试学校名称、地址及设置的考场个数等信息 |
考区 |
考试组织 实施 |
10月12日 |
考区考务工作负责人、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报农业农村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
考区 |
考点考务工作负责人、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报考区办公室备案 |
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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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22日 |
安排值班 |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区和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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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
布置考场 |
考点、考试服务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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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
举行考试 |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区、考点、和考试服务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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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数据、监控录像回送 |
10月22—23日 |
考生答题数据、监控录像等回送至农业农村部数据中心 |
考试服务商 |
违纪处理 情况统计 |
10月21—24日 |
汇总、上报考生作弊处理情况 |
考点 |
10月25日—11月2日 |
汇总、确认考生作弊处理情况上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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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与试卷分析 |
11月1—30日 |
完成阅卷,召开试卷分析会,上报试卷分析报告和成绩报告 |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成绩公布 |
12月30日前 |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合格标准并公告 |
农业农村部兽医局 |
资格申请审核、证书发放 |
成绩公布之日起 |
成绩合格考生在网上进行执业资格申请,考区完成资格审核发放证书 |
考区 |
证书补发网上申请 |
10月30日-12月31日 |
往年获证人员在网上提交补发申请,考区考点完成申请审核,打印发放证书 |
考生、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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