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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产品将禁止收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8-11-05  来源:🔗新牧网  💛2284
核心提示:猪肉产品将禁止收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11月1日召开的全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邮政局第一时间下发紧急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寄递渠道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及时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防疫制度,强化防疫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国家邮政局将严肃追责问责。

通知强调,要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寄递渠道疫情防控各项责任措施。要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入位、主动配合、主动作为,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管理“三项制度”,一律不得收寄活猪和未经检疫、未制熟猪肉制品。要重点加强已发生疫情省份寄递渠道疫情风险的安全防范,实施寄递物品临时管控措施,严禁收寄任何猪肉类寄递物品,督促企业凡发现内件标注为猪肉或猪肉制品的可疑包裹,一律不得继续发运或投递,立即扣留并及时报告,同时做好对相关运输工具的消毒处理。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密切与农村农业、公安、市场监管、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信息共享,联防联控,重点配合海关部门加强对进口邮件、快件的安全检查,严防境外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通过寄递渠道进境。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寄递行为,坚持严管严控,严查严纠,坚决防止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蔓延。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密切跟踪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必要时按照地方党委、政府要求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防控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准备,做好政企预案衔接。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照国家邮政局应急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编辑: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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