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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畜牧局公告第9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6-06-13  来源:🔗河南省畜牧局  💛4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的规定,经现场评审和质量检测合格,批准许昌市夏昌种畜禽有限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范围,新增利木赞牛冷冻精液的生产经营,现换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见附件1,新增利木赞牛名单见附件2)。自本公告颁发之日起,原许可证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目录.docx

附件2 许昌市夏昌种畜禽有限公司新增利木赞牛名单.docx


2016年6月8日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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