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时政通告 » 正文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递补148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8-12-17  💛2486
核心提示:附件:农产发〔2018〕5号.CEB 递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docx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业农村、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

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规定,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做到有进有出、等额递补。2018年,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联合开展了第八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要求,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推荐递补企业,经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审定和媒体公示,决定递补北京凯达恒业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148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希望递补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紧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大机遇,发挥与农业和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加强原料基地建设,加快技术和制度创新,创新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发展壮大,增强辐射带动力,更好地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着眼乡村产业振兴的新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给待遇、强信誉、赋机遇,更精准更有效的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成乡村产业振兴的领头雁,激活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为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附件:新递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共148家)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农产发〔2018〕5号.CEB
递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docx

 编辑:姚红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