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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意见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9-02-26  来源:🔗农业部  💛24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为建立健全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行为,我们起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见附件)。请你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讨论研究,阅提意见,并于2019年2月25日前反馈我们。

谢谢支持!

附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联系人:财政部资产管理司于跃

68552416(含传真)

jgzcc2015@sina.com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李世武

5919316959193119(传真)

zyhzc@agri.gov.cn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日

附件:关于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意见的函.pdf

编辑: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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