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出通知,组织开展落实“两项制度”百日行动,通知明确提出跨省销售生猪产品的屠宰企业、年屠宰10万头以上的屠宰企业以及生猪屠宰、加工一体化企业最迟于2019年4月1日前开展;年屠宰5万到10万的屠宰企业最迟于5月1日前开展;其他屠宰企业最迟于7月1日前开展。
近日,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河南灵宝市已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通知精神,具体落到实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决定自2019年5月5日零时起,停止全县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工作,各乡镇政府停止出具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请各相关单位按此通知严格执行。恢复生猪屠宰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灵宝市:决定从2019年5月1日起关闭全市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动物检疫人员)于2019年4月30日从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撒出,不再受理生猪屠宰检疫业务,不再检疫出证。
2019年5月1日起,全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必须停止生猪屠宰活动,凡私自屠宰生猪的,将按私屠滥宰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5月1日起,全市所有猪肉经营户一律从我市各猪肉批发企业批发冷鲜猪肉进行市场销售,不得经营未经检疫的肉品,否则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