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时政通告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9-06-17  来源:🔗农业部  💛2322
核心提示:附件: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3号.ceb 说明书和标签.doc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以及磺胺嘧啶、甲氧苄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上述产品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4.磺胺嘧啶、甲氧苄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农业农村部

nth="6" year="2019" w:st="on" style="margin:0px;padding:0px;border:0px;">2019年6月10

附件1

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兽药名称

生产厂名称

国 别

进口兽药

注册

证书号

有效

期限

备注

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

Compound Sulfadiazine Suspension

法国维克

有限公司

VIRBAC

法国

(2019)

外兽药证字

55号

2019.6.10

2024. 6.9

再注册

猪伪狂犬病活疫苗(Bartha K-61株)

Swine Pseudorabies Vaccine,Live

(Strain Bartha K-61)

西班牙海博莱

生物大药厂

LABORATORIOS HIPRA, S.A.

西班牙

(2019)

外兽药证字56号

2019.6.10

2024. 6.9

再注册


附件: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3号.ceb
说明书和标签.doc


 编辑:姚红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