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苦参止痢颗粒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苦参止痢颗粒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发布修订后的柴胡口服液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特此公告。
附件:1.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
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
研制单位 |
类别 |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
备注 |
监测期 |
苦参止痢颗粒 |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迪森(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三类 |
(2015)新兽药证字32号 |
变更注册:修改兽药质量标准 |
/ |
柴胡口服液 |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迪森(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三类 |
(2013)新兽药证字18号 |
变更注册:增加靶动物猪 |
新增靶动物猪监测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