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639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19〕421号
邢青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业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不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支持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2018年,中央财政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各地可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基础上,在大专项支持方向范围内,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支持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对于您提出的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业补贴政策的建议,我部已会同财政部赴有关省份开展了专题调研,并选取部分无害化处理企业进行了调查分析。近期,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我部会同财政部认真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并召开座谈会征求了有关省份和部分无害化处理企业意见。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根据调研和征求意见情况,结合您所提建议,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关政策,继续支持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1530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