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际淼、江天亮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坚持预防为主方针,不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大幅提升,全国动物健康水平普遍提高。但基层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与现实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尤其是贫困地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存在明显短板。
一、关于理顺基层动物防疫体制机制。国务院曾专门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建设,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也有专门规定。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受到了比较大的冲击,机构体系不完善、基层工作队伍不健全、经费保障不足、基础设施老化陈旧,无法满足防疫工作和产业发展需要。近期,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切实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有关津贴,补齐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短板。
二、关于加强基层动物防疫能力建设。2004年,国家实施《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对县级动物防疫站、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及乡镇兽医站,都制定了相应建设标准。国家累计安排中央投资104亿元,基本建立了省、县、乡三级动物防疫体系。2012年以来,国家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继续对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给予支持。
三、关于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投入。近年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0亿元左右,用于支持重点动物疫病国家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工作。2018年下达68.28亿元,其中包括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7.48亿元。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根据疫病的发生情况及畜禽饲养量、实际扑杀畜禽量、无害化处理量等测算下达,不同于扶贫资金,暂不宜根据贫困地区因素进行倾斜。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抓好国务院有关部署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加强基层动物防疫能力建设。
感谢你们对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3370
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