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总工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总工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62号)要求及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全国委员会技能大赛总体部署,农业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决定于2016年10—11月联合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国家二类竞赛,包括第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和第二届全国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
二、组织实施
第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全国委员会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见附件1);第二届全国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全国委员会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次竞赛的领导,切实组织好竞赛预赛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决赛选手的选拔推荐。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办赛,务求工作实效,确保竞赛健康有序发展。
(二)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要宣传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高技能人才的突出事迹,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农业人才学知识、钻技术的热情,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联系方式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邢培林电话:010-59194360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贾伟一电话:010-84661071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全国委员会
联系人:王秀生电话:010-68591048
附件:1.第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2.第二届全国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