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第五届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任期已满。为保障审委会工作顺利开展,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部组织开展了第六届审委会组成人员遴选工作。根据遴选结果,现印发第六届审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请各单位继续支持审委会工作,确保专家充分履职尽责。
农业农村部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