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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911号建议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9-10-11  来源:🔗农业部  💛2275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911号建议的答复

李翠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龙头乳企与农牧民强化利益联结,推动精准扶贫”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银保监会、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乳企开展种养殖技术研究推广工作

近年来,乳品加工企业向奶牛养殖延伸的步伐加快,不断加强自有奶源基地建设,对相关技术研究推广需求日益增强。为此,我部依托各级农技推广体系、科研单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力量,持续加大对乳企开展奶牛养殖的技术培训力度。例如,依托国家奶牛、牧草产业技术体系,与乳企密切开展合作,加强奶牛饲养管理、优质饲草生产、乳品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推广,形成“金钥匙”和“草堂行”两大行业技术示范培训品牌。“金钥匙”已累计举办107期,培训2.3万人次;“草堂行”已累计培训1.7万人次,发放培训资料10.1万份,有力提升了乳企奶源基地的奶牛饲养管理和牧草种植水平。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对乳企开展奶牛养殖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关键技术研发,突破选种选配、精准饲喂、饲草料开发、疫病防控、质量管控、粪污处理等瓶颈制约。加强技术集成示范应用,将组装集成配套的技术“标准化”“轻简化” “模块化”,形成易学易懂易操作的通用养殖技术模式。引导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与乳企开展对接合作,搭建奶业第三方服务平台,创新培训方式,帮助奶农补齐养殖技术和管理短板。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农业领域的科研推广工作。近年来,财政部配合科技部等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科研推广活动给予支持。今后,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可按程序申报相关项目并开展研发工作。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做好对奶业领域相关科研工作的支持。

二、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产业链金融

近年来,财政部通过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一是每年通过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重点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中小牧场纳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组建完成33个省级农担公司,共设立548家分支机构,合作设立972家业务网点。二是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的政策引导,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担保主业、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水平、发挥增信作用,为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增信和融资支持。三是积极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运行,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以及中央、省、市、县四级担保机构之间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和业务联动机制,实现基金、担保机构、银行“利益融合”,改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环境。截至2018年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出资166亿元已全部到位,与1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17个省市担保再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会同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不断完善全国农担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省级农担公司加快农担业务开展,做好农担风险防范,解决好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18年10月,银保监会会同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供应链上相关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目前,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增强上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间的合作紧密度,帮助农牧民解决融资难题。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完善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规制,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推动完善支农支小业务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金融薄弱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

三、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精准脱贫与产业兴农

我部高度重视发挥奶业企业在产业扶贫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近年来,通过实施奶牛养殖示范创建、种养结合整县推进、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等项目,持续对奶牛养殖、饲草种植等重点环节给予政策扶持,促进产业链企业良好发展,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业,实现脱贫减贫。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加大对龙头乳企产业兴农、精准扶贫的支持力度,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帮助更多农牧民实现脱贫。财政部认为,现有政策对“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精准扶贫”已有体现,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各地可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因地制宜安排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办认为,近年来通过实施扶贫特惠政策,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产业扶贫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绩。下一步,将制定和完善扶贫产业规划,加强贫困地区政府与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的产业对接,推进贫困地区产业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建设。注重强化特惠金融支持,对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行业龙头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给予扶贫再贷款政策支持。

四、关于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作用

近年来,我部加快建立和完善乳品企业与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生鲜乳产销衔接,促进奶业稳定发展。一是推进奶源基地建设,鼓励乳企通过自建、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奶牛养殖,稳定奶源供应,缓解原料奶供应不足和过剩问题。二是规范生鲜乳购销秩序,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乳企与奶农签订生鲜乳购销合同并严格督促履行,建立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稳定购销价格,保障奶农利益。三是加强技术推广应用,通过加强奶牛繁殖调控、夏季热应激管理等措施,减轻原料奶供需不匹配的影响,减少产奶旺季乳企原料奶过剩喷粉的数量。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和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重点在奶源基地建设、质量安全提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等方面形成合力,在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方面为奶业产业扶贫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奶业企业的主体作用,实现奶业振兴和产业扶贫的双重目标。

感谢您对我国奶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010—59191546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附件:农办议513号 (2911).CEB

 编辑: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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