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部组织专家对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等7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等7家单位的20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CP”)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附后)。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docx
农办牧〔2019〕68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