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时政通告 » 正文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53号(农业水利类173号)提案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19-12-05  来源:🔗农业部  💛2125
核心提示: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53号(农业水利类173号)提案答复

巫家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富硒农产品国家标准,大力推动富硒功能农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制定富硒农产品国家标准的问题

硒是人体重要的微量元素之一,与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富硒农产品为缺硒人群补硒提供了丰富的选择,呈现出旺盛的消费需求。因此,发展富硒功能农业,提供丰富的富硒农产品,有利于不断满足人民健康的需求。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富硒产品标准的制定工作,已经发布了《富硒稻谷》(GB/T 22499-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酵母》(GB 1903.2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富硒食用菌粉》(GB 1903.22-2016)、《富硒茶》(GH/T 1090-2014)、《富硒茶》(NY/T 600-2002)、《富硒大蒜》(NY/T 3115-2017)、《富硒马铃薯》(NY/T 3116-2017)等产品标准,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GB 5009.93-2017)、《粮油检验 谷物及其制品中钠、镁、钾、钙、铬、锰、铁、铜、锌、砷、硒、镉和铅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GB/T 35876-2018)、《土壤有效硒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NY/T 3420-2019)等22项分析方法标准。同时,各地还制定了75项富硒农产品的地方标准,涵盖了产品质量、富硒土壤资源等级划分、产地环境评价、生产过程管控、富硒农产品加工技术等方面。上述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指导各地开展富硒农产品生产、产品评价与认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富硒功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建设富硒有机稻米标准化示范区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7个,这些地方通过示范区的建设与运行,促进了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部开展的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中,有70个富硒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证书,涵盖了大米、小米、小麦制品、蒜、西甜瓜、茶叶、枸杞、苹果等;有5个富硒产品获得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涉及西瓜、茶叶等农产品。总的来看,当前富硒产品认证登记的数量还较少,产品类型还局限于大米、茶叶等少数品种。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以富硒农产品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切入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富硒功能农业标准体系,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同时,充分依托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富硒农业技术专业委员会以及与富硒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技术机构,发挥其在组织研究制定富硒农业标准和技术推广方面的积极作用。您提到的富硒功能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待条件成熟时我部将积极推动成立。此外,我部鼓励富硒产区依托天然富硒资源发展富硒农产品,积极支持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产品的认证和登记。

二、关于实施科学富硒与补硒科技创新战略工程

我部和科技部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富硒农业的发展和富硒农产品的开发,资助和推动相关平台和研发中心建设,推进富硒产业的科学发展。2016年,陕西省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开展富硒新品种选育和标准化栽培、富硒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技术等方面研究,加速富硒资源优势转化,大力发展富硒产业。2018年,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富硒农产品星创天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柱晒旺天麻星创天地和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富硒食用菌星创天地等三家单位被科技部评为第三批星创天地,针对未来农业科技发展打造新型创业“一站式”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2017年和2018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连续组织相关研究所14个团队,协同陕西安康市富硒产业研究院,开展富硒茶、富硒猪肉等产业发展重大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

硒是一把双刃剑,其健康作用和风险与硒元素的形态和含量水平密不可分。科学、合理的富硒和补硒,补充有机硒,是有利于身体健康的;然而,过度富硒或补硒,或者摄入无机硒的健康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当前,还存在硒资源分布不平衡、富硒农产品安全生产加工技术科技水平低以及富硒功能农业理论和生产创新性弱等问题。部分地方和企业炒作富硒概念,一些未经健康风险科学评价的人工富硒产品充斥市场、鱼龙混杂,对富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负面作用。因此,实施科学富硒与补硒科技创新工程显得尤为重要。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科技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富硒功能农业的科技创新,完善相关富硒农产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推动富硒产业的科技投入,助力富硒功能农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设立富硒土壤资源安全利用与硒养人体健康重点实验室

您提出的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广西设立富硒土壤资源安全利用与硒养人体健康重点实验室的建议非常重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组国家实验室体系要求,当前科技部正在开展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相关工作。梳理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形成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研究提出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方案。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新兴交叉前沿战略,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探索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新的机制体制。关于您提出的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广西设立富硒土壤资源安全利用与硒养人体健康重点实验室的建议,科技部将在下一步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过程中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富硒农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3156

附件:农办案163ceb.CEB


 编辑:姚红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