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农业农村部网站(www.moa.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联系电话:010-59192048;电子邮箱:nybzhb@agri.gov.cn)。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开拓进取、奋发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按时答复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新闻发布,加强解读回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农业农村部的公信力,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全年主动公开、按时公开率和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率继续保持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信息1166条,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3.7万条,网站总点击量达到23.8亿次,日均浏览量达370万次,总浏览量达13亿次,总访问者达6489.4万个。
2019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统计图
2019年度机关司局公开信息统计图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部机关司局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8件,按时答复或告知申请人728件,按时答复率为100%,在办理答复意见过程中,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努力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政务工作公开透明进程。全年申请人共有865人次,包括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在校大学生、在校硕士研究生、在校博士研究生、科研院所研究人员、离退休人员、企业法人、律师等。涉及领域包括食品安全、添加剂、生猪养殖、农村土地确权、农业转基因、水产养殖、种业、农药、土肥等方面。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部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仪案件13起,已审结9起,其中撤销重作1件,维持、不予受理8件,未审结4起(未到期)。信息公开案件行政诉讼81件次,法院已审结60件,我部均胜诉,21件未审理终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农业农村部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需尽快形成,依申请公开程序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测管理系统需要加快建设。2020年,农业农村部将紧紧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制定发布《农业农村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着力推动强农惠农政策、农业农村改革、农业农村法规、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合作经济、农业经济、产业发展、行政审批、财务及工程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等领域信息公开,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获取有效性和便捷度。
二是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业农村部“三定”方案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编制农业农村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增强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答复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畅通申请渠道,提高办理实效。
四是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农业农村部实际,举办农业农村部政务公开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将政务公开纳入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农业农村部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的工作及成效: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要求,印发《农业农村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内容,明确了重点公开工作,在部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细化指标,定期进行通报。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依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行政司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做到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认真做好对外公开内容表述、公开实际、公开方式工作,对依申请的事项中不属于我部的政务信息公开范畴或无法提供有关信息的,坚持做到及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做到有问必复,并做好答复意见的回访工作。
三是推进强农惠农政策信息公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认真推进落实中央财政的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在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重点围绕农业农村工作中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园区创建、绿色发展等社会关注热点政策,及时开展政策解读,作出简明扼要阐释,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产业扶贫相关政策资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释放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政策信号,有效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部、省、市、县四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科学设置补贴专栏,力求内容完整、标题规范、查找方便。全国已建成省级专栏38个、县级专栏2825个,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及受益对象补贴机具信息实时公开率97.37%。积极推进重要农时农机作业市场信息公开,在春耕、三夏、三秋、双抢等重要农时季节,认真组织各地通过“农机直通车--全国农机化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农机跨区作业机具需求、作业时间、作业价格等市场信息,仅“三夏”期间发布作业服务意向就超过1亿亩,促进机手和农户供需双方有效衔接。每半年定期组织通报全国农机安全事故情况,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强化事故预防,提高广大机手安全生产意识。通过部门户网站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邀请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科研院所、企业等参与讨论,增强行业对条例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四是推进财务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贯彻落实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报表,对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重点项目的项目文本和说明进行公开。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我部立项审批、无保密要求的农业建设项目在申报、审批等环节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全年公开规范性文件12份,办理依申请公开23件,切实做到应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五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梳理了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事项共53项;以原有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为基础,升级完善已有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功能,开发其他行政权利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功能,整合其他相关系统中的政务服务功能,建设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功能,形成了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有效提升了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共办结行政许可申请6万件,所有许可结果均按时公开。修订完善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并在部门户网站上公布。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及时将取消的我部3项行政许可事项在部门户网站公布。
六是推进农产品市场信息公开。认真部署农业经济信息日历发布,坚持每个工作日发布“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和“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每周发布国内外主要农产品价格动态,每月发布中国农产品供需形势分析报告,每季度举办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例行发布会,每年发布《中国农业展望报告》,及时准确发布农业农村市场信息,解读社会关注热点,有效发挥市场信息的决策支持和市场引导作用。
七是推进农村经营信息公开。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围绕乡村治理、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公开规范性文件23件,解读好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充分回应群众政策需求。
八是推进产业发展信息公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依法依规出台农业农村部文件3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件9件,联合外部委发文3件。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在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解读政策内容。以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为主阵地,解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强镇、龙头企业、一村一品、休闲农业、创业创新等有关政策措施。在《农民日报》开设乡村产业专版,发布报道200余篇。发挥新媒体优势,开通“乡产天下”公众号、政务号,4个多月共发布信息114条,被多家媒体网络转载。与人民网等媒体对接,形成多维度、多受众的政策解读。
九是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关于印发实施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意见的通知》等农业产业扶贫相关政府信息30条,及时通过权威媒体进行解读。在全国产业扶贫工作推进会、扶贫日产业扶贫论坛上,围绕产业扶贫重点关键环节,集中发布、宣传推介产业扶贫典型范例,邀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和农民日报等部属媒体以及腾讯网、新浪网等新媒体宣传报道21篇文章,5日内社会转载热议达3200篇,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十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公开。2019年全年共组织开展4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在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及时公开农业行业标准、农兽药残留标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查出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通报。针对公众咨询的绿色食品获证信息和农产品界定等问题,依据公众公开申请,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开。
十一是防范遏制重特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围绕农业重大气象灾害、动植物重大疫情防控和渔业船舶海上安全等重点领域,通过中央电视台、部门户网站、农民日报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180多期,并针对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事件预防发出10个紧急通知,发布重大动物疫情信息125条,要求及时落实预防措施,切实减轻灾害损失。加大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农业安全生产向好发展态势。公开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等重要文件,及时在部门户网站、人民日报、农民日报、农机化导报等媒体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做好渔业安全信息公开,在组织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开展渔业互助保险事业发展25周年座谈会、举办首届全国渔业安全技能大比武、成立渔业无线电专家管理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商渔船安全工作会商会议、开展全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交叉检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等工作中,通过部门户网站、农民日报等媒体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
十二是加强人大、政协提案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印发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中明确要求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原则,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当公开全文或以摘要公开的形式予以公开。2019年共公开建议提案656件,其中全文公开425件,摘要公开127件。
十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部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发〔2017〕47号)精神,着力深化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功能应用,由机构、新闻、公开、政务服务、数据、专题、互动、业务管理等8个频道63个栏目组成,主要功能是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技术平台更加集约高效,信息内容更加丰富,政民互动更加顺畅,公众访问更加便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网站最新检查指标提出的“未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扣10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部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我部针对部系统各单位子站和网站建设运维和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初步建设完成了部系统网站绩效考核系统,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列为考核指标,通过该系统对各单位子站和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积极搭建“两微一端”新平台,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文化发展等重点业务,依托农民日报、农村杂志社等媒体,筹备开通全国农村人居环境微信公众号、全国农村人居环境头条号、乡村文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
十四是加大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与中央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中央媒体加强沟通,共同策划,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主题主线等宣传工。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原则,切实把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和做好农业农村部出台的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点改革措施的解读工作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制定政策的司局通过各种方式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2019年全年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三农”领域历史性成就、粮食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会议活动,共召开农业农村各类新闻发布会30场,其中部领导出席14场,国新办发布会11场,全年在中央主流媒体编发新闻稿件近千篇,农民日报社、农影中心、农村杂志社、农业出版社等部属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刊播一批有影响的新闻报道。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利用农业农村部发布会平台,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产品价格信息、耕地轮作休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春耕生产、种业发展、畜牧业生产形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奶业振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等重点工作,第一时间对外进行权威解读政策、引导舆论。
围绕粮食安全、非洲猪瘟舆情、中美经贸摩擦、大棚房清理整治等涉农热点,不断加强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中央网信办的联系,商请中央主流媒体刊播报道,组织专家科学解读,及时回应舆情,迅速澄清谣言,有效引导舆论。例如,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联合央视制作4集《中国粮的奇迹》专题片,全面反映70年来我国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经验成效,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播出,微博话题点击量近1亿次。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和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媒体开展深入报道。围绕生猪稳产保供给,积极做好舆论引导,通过召开发布会、刊发新闻通稿和解读文章、接受采访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持续性开展宣传引导,新浪微博话题“农业农村部回应猪肉价格”阅读量过亿。围绕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做好舆论引导,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进行专访,商请中央媒体围绕农业农村经济亮点刊发报道,提振士气,引导舆论,释放正面信息。围绕大棚房清理整治,组织媒体进行集中报道,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等均刊发30多条报道,形成强有力的声势。
附: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2019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7 |
2 |
2 |
规范性文件 |
510 |
54 |
5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3 |
33 |
6万多件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9960个 |
1159.3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34 |
19 |
2 |
1 |
7 |
56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8 |
12 |
2 |
7 |
1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5 |
5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8 |
6 |
1 |
6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2 |
1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358 |
1 |
359 |
||||||
(七)总计 |
539 |
19 |
4 |
1 |
7 |
57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1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3 |
4 |
0 |
11 |
59 |
59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