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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0-04-16  来源:🔗农业农村部  💛321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养殖者自
为进一步规范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5月13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饲料饲草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59192831,59192848(传真)

邮  箱:xmjslch@agri.gov.cn

附件: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0年4月15日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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