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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做好2020年“平安农机” 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0-04-30  来源:🔗厅农机管理处  💛2158
核心提示: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直管县(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原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直管县(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原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7〕1号)精神和省“十三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现就做好2020年全国和全省“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化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按照“十三五”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逐步构建起“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目标

按照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评选一批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区、市)、示范乡镇、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岗位标兵,择优推出一批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市、示范县(区、市)和示范岗位标兵。

三、申报程序

(一)市县申报。各市、县按照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市级农机和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全国和全省相关申报条件对拟申报单位和岗位标兵进行检查和审核,并联合行文推荐,于7月15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

(二)省级评选。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人员审核申报材料,成立工作组实地检查验收。

(三)公示公布。8月底前,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应急管理厅确定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示范县(区、市)、示范乡镇、示范合作社和岗位标兵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确定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区、市)和岗位标兵名单,推荐上报农业农村部和应急管理部。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见附件。主要工作成绩要依据申报条件逐条说明,字数1500字以内,正文统一为仿宋字体。申报表A4纸双面装订,一式三份报送(电子稿同时报送)。有关佐证材料按照申报条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申报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单位须按要求附政府文件。

四、保障措施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农机、应急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地方各级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农机、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创建合力。

二要严格把关。要严格按照附件要求申报材料,不得自行更改或变通。市级农机、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本地区的创建材料,发现有漏项、格式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改正,保证创建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三要夯实基础。各地要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与当地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农机安全基础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

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5号思达商务6楼602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nsjlz@126.com。

联系人:李文胜、张宴铭,联系电话:0371-65683003。

附件1.全国(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申报条件.docx

2.全国(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申报表.docx

3.全国(省)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申报条件.docx

4.全国(省)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申报表.docx

5.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评计分表.docx

6.河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考评计分表.docx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20日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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