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告 » 时政通告 » 正文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2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0-06-22  来源:🔗河南农业厅  💛2613
核心提示: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具备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资质的县(区)级实验室名单.(附件请点击查看)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县(区)级兽医系统实验室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能力比对的通知》要求,经县(区)级疫控机构申请和市级疫控机构审核,并结合县(区)级实验室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能力比对结果,现确定杞县等26个县(区)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为第二批具备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自本公告颁发之日起生效,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具备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资质的县(区)级实验室名单.(附件请点击查看)

 编辑:姚红

声明: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修正(电话:0371-65778961 )。河南畜牧兽医信息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