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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38号建议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2020-09-1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1912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38号建议的答复

四川代表团:

关于大力推进无非洲猪瘟疫病小区建设构建确保生物安全条件下的现代生猪产业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我国从1998年开始探索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鼓励支持各地和养殖企业建设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意见要求,制定了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管理技术规范,健全完善了评估制度。今年6月份,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指导各地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区,目前各地正在按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一、关于优化政策配套

2019年,农业农村部印发《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明确无疫小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机构应当按照全程监管、风险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的监管制度和程序,对无疫小区进行监管;无疫小区建成后,建设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交评估申请。同时,要求无疫小区应当强化屏障体系建设,除建设物理屏障外,要实施统一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疫情报告、疫病监测、清洗消毒等措施。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明确了无疫小区资格暂停、撤销的情形以及恢复程序,规范动态管理。

二、关于政策资金扶持引导

近些年,中央财政积极支持规模养殖发展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出台了生猪养殖贷款贴息政策,今年3月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将生猪临时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拓展到500头以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国养殖大县治理全覆盖;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67亿元,继续支持畜牧大县开展治理工作,同时探索在非畜牧大县开展。今年6月份,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鼓励各地创设无疫小区建设支持政策,推动将有关产业发展政策与无疫小区建设挂钩,争取设立专项奖补资金,探索建立奖补政策。同时,支持探索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分级管理制度,对通过国家评估的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在非洲猪瘟疫情疫区划定和封锁、生猪及其产品流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关于强化技术指导

农业农村部委托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组建专家库,指导各地按照现行管理技术规范和无疫标准要求,科学开展无疫小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结合各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派出专家实地指导和授课。从专家库抽调专家组建工作组,根据现行管理技术规范和评审要求,做好国家评估工作,提出专家意见。组织对专家组成员开展培训,提升专家队伍评估水平。每年均组织专题培训班,对专家库成员、各地管理技术骨干等进行培训,重点讲解区划要求、建设要点、申请和评估程序等,提高建设和评估能力。

四、关于由点及面、逐步推进无疫区建设

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指导各地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力争今年年底前在全国建成一批高质量的无疫小区,涵盖养殖、饲料加工、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多个环节和生产单元,示范带动区域内提升全产业链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同时,鼓励各地坚持先行先试、梯度推进,积极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区。据初步调度,已有多个省份的100多家大型养猪企业提出了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意向,部分省份正在探索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区。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加快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根据有关省份需要,适时派出专家组实地指导。二是根据无疫小区建设情况,由点及面、积极稳妥推进无疫区建设,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现代生猪产业体系。三是根据各地建设和申请国家评估情况,组织做好国家评估,对外公布通过评估验收的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四是及时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做法,探索整合现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制定完善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管理支持政策。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年8月28日

 编辑: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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