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农牧)局:
全省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畜禽屠宰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牧屠管〔2016〕4号)要求,将对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发放肉品品质检验员考试合格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发证条件。发放肉品品质检验员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网络理论学习达到40学分及以上、参加过现场操作培训、全省网络统一考试80分及以上。各地要严格按照发证条件逐一进行审核,2016年11月21日前完成审核。
二、完善个人信息。对网上报名注册学习时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要通知个人及时登录网络学院进行补充完善,尤其是详细地址未填或未按要求填成所在屠宰企业名称的,未上传个人近期电子照片的,必须上传。这是生成个人信息二维码必要的基础信息。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管理员于11月21日前完成审核。
三、规范证书编号。考核合格证编号规则见附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管理员负责对每个审核通过的肉品品质检验员按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并录入到网络学院的个人信息中,同时将发证人员的编码分配表电子版报到省屠宰办。完成时期截止到11月23日。
四、统一制发证牌。肉品品质检验员考核合格证、胸牌由省局统一制作,市县免费发放。从2017年起,各地应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规定要求实施严格监管。
联系人:赖葆春 联系电话:0371—65778897
附件: 肉品品质检验员考核合格证编号规则表
2016年11月14日
附 件
肉品品质检验员考核合格证编号规则表
市、县名称 |
合格证编码 |
郑州 |
豫201601000 |
开封 |
豫201602000 |
洛阳 |
豫201603000 |
平顶山 |
豫201604000 |
安阳 |
豫201605000 |
鹤壁 |
豫201606000 |
新乡 |
豫201607000 |
焦作 |
豫201608000 |
濮阳 |
豫201609000 |
许昌 |
豫201610000 |
漯河 |
豫201611000 |
三门峡 |
豫201612000 |
南阳 |
豫201613000 |
商丘 |
豫201614000 |
信阳 |
豫201615000 |
周口 |
豫201616000 |
驻马店 |
豫201617000 |
济源 |
豫201618000 |
巩义 |
豫201601Z00 |
兰考 |
豫201602Z00 |
长垣 |
豫201607Z00 |
永城 |
豫201614Z00 |
滑县 |
豫201605Z00 |
邓州 |
豫201613Z00 |
汝州 |
豫201604Z00 |
固始 |
豫201615Z00 |
鹿邑 |
豫201616Z00 |
新蔡 |
豫201617Z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