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2018年4月以来,我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工作推进中注重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中央媒体、部属媒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简报以及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快手、抖音等,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广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制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两部公益宣传片在中央电视台多个频道播出。宣传推广农村厕所革命典型范例、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编发农村改厕宣传标语,举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峰论坛,开展走进美丽乡村记者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讲堂等活动,组织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短视频擂台赛。通报表扬106个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通过媒体集中宣传展示。出版《农村厕所革命政策与知识问答》《农村改厕实用技术》。
下一步,我部将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体系,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宣传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加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20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部组织召开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等,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指导性文件,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9年10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河南兰考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完善村庄保洁机制、推进垃圾分类等进行部署。2019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推动每个自然村组建设或配置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每个乡镇具备转运农村生活垃圾的能力,每个县(市、区)具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或能力;明确建立分类减量先行的治理模式,推动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惰性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妥善处理,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同时,指导第一批100个示范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全国9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
(二)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1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在安徽巢湖召开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联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合理选择技术模式、坚持走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污水治理路子。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根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指导各地以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水源地及其输水沿线、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环渤海为重点区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十三五”以来配合财政部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58亿元,完成12.5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目前全国30个省份已印发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推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编制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技术与模式;印发《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做好排查治理,在河北、湖北等10个省份的3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地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高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生态环境部将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各地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摸底调查和县域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探索治理技术模式与管理机制。
三、关于突出抓好农村厕所革命
(一)关于加大政府投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三年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2019年4月,财政部会同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资金,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2019年、2020年分别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70亿元、74亿元。中央财政统筹考虑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础条件,结合阶段性改厕工作计划安排财政奖补资金,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各地按规定统筹使用,因地制宜确定本省奖补方案,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资金管理要求等。同时,指导各地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渠道资金,强化农村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保障。
(二)关于因地制宜推进厕所改造、解决好粪污的处理和利用。我部积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组织各省(区、市)对照《三年行动方案》将所辖县划分为三类,提高工作指导精准性。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质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改厕工作实效的通知》,两次召开全国现场会,明确要求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找准适用技术模式;严把粪污收集利用关,优先解决好厕所粪污收集和利用去向问题,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现有渠道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改厕后期运维管护,保障建成后持续正常使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指南与典型模式,指导各地解决厕所粪污处理难、利用难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强化投入保障,确保好事办好、群众满意。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010-59191256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