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河南省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财政部河南监管局最终审核,拟对以下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申报贷款按约1.55%进行贴息补助(对于已享受其他贴息政策的贷款,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
刘洪洋 0371-65918768
李亚楠 0371-65917662
附件:1. 河南省生猪养殖企业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贷款贴息合格企业汇总表.xlsx (点击下载附件)
2. 河南省生猪养殖企业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贷款贴息合格企业明细表.xlsx (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