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47号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47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5〕11号)规定,经现场检查及审核,上海东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安区分公司等21家企业符合兽药GMP要求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现核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1。
经审核,河南中牧威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兽药生产许可证变更条件,现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doc(附件请点击查看)
2.兽药生产许可证目录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