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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84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制订了兽药制剂中非法添加磺胺类及喹诺酮类25种化合物检查方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月6日

附件:

编辑:刘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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