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CEB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通用项目(人选)汇总表.doc |
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精神,现就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一)农业部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指标共16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奖3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含企业创新、工人农民、科普和创新团队)1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工人农民类2项。
(二)农业部可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仅限1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指标不限),如有单位申报须于2016年12月5日前向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申请。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三)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四)2015年、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三、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有关要求推荐。推荐前需要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向农业部推荐。
四、推荐材料报送
(一)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数量、名单、公示情况及结果。
(二)纸质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不要封皮,一式10份。
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人:赵美玉 付长亮
联系电话:010-59192906 59192911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通用项目(人选)汇总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6日